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,现将《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年产55万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
    主要建设内容: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年产55万吨技改项目属于扩建项目,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叙永县观兴镇长坝村一社,与环评位置一致。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,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投资1000万元进行技能扩改项目建设,不新增矿区范围,新增采矿设备等,采矿能力30万吨扩为55万吨/。工业广场加工能力不发生改变。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(2021)版“八、非金属矿采选业中“11 土砂石开采”中其他”;国民经济行业分类B1011石灰石、石膏开采。

    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
    公示时间:202437-202443

    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    联系方式:陈先生18608009372


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年产55万吨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.pdf

其他情况说明.pdf

验收意见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