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年产55万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主要建设内容: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年产55万吨技改项目属于扩建项目,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叙永县观兴镇长坝村一社,与环评位置一致。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,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投资1000万元进行技能扩改项目建设,不新增矿区范围,新增采矿设备等,采矿能力30万吨扩为55万吨/年。工业广场加工能力不发生改变。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(2021)版“八、非金属矿采选业中“11 土砂石开采”中其他”;国民经济行业分类B1011石灰石、石膏开采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7日-2024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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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:陈先生18608009372
叙永县观兴乡河尾坝采石厂年产55万吨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.pdf